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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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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18 17:00    作者: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内体政字〔2016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体育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及管理办法

(一)项目设置分为委托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三类。委托项目实行委托制,由自治区体育局遴选具有研究专长和研究实力的机关单位、高等院校或社会团体,共同协商,确定研究方向和具体项目,签订委托协议后实施。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实行申报制,其中重点项目主要面向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及体育部门,不接受个人申报;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的申报,个人或团体、机构均可。

(二)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为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无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以下的青年学者。

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

(三)委托项目研究时间协商确定。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有特殊期限要求的,可在申请书中提出,经批准后按特殊期限执行。

二、具体要求

(一)承担上一周期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周期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3份(1份原件),申报所需格式化材料,请从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hongrv.com)。

(三)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620日(邮件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经费支持

评审通过准予立项的研究项目,自治区体育局将给予经费支持。委托项目经费支持按照双方协议执行;重点项目每项补助800010000元;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每项补助3000——5000元。

四、其它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86号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政策法规处

邮政编码:010030

联系人:张爱民、 呼格吉勒图

联系电话:047163961176397442F

 

附件:2016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2016518  

 

 

 

 

附件

2016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委托项目

我区体育设施管理政策法规研究

内蒙古体育工作“三化”进程研究

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评价方法及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组成内容及运行模式研究

内蒙古体育文化建设研究

冰雪运动项目普及与推广研究

内蒙古优势体育产业选择与培育发展研究

重点项目

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基本公共服务规范

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体系

全民健身场馆设施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和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的第三方评价问题

我区体育社会团体培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研究

我区足球事业改革与发展配套制度建设研究

我区体育产业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研究

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

我区农村牧区体育工作现状与发展研究

打造大众体育品牌赛事研究

“那达慕”品牌的体育营销开发研究

体育志愿服务研究

社区体育管理与服务模式研究

基层体育健身组织管理研究

全民健身示范旗县区建设规范与标准研究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事中事后监管研究

体育无形资产开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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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处〗〖责任编辑:黄璐超〗〖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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