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技体育处职责
1、研究制订自治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
2、负责自治区承办的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组织工作;
3、指导参加国际、国内各项比赛,特别是奥运会、全国运动会的备战和参赛工作;
4、组织开展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
5、负责全区裁判员队伍管理工作;
6、承担体育竞赛的审批工作;
7、组织实施全区一级及以下运动员和裁判员的等级审批、审核、管理工作;
8、指导、协调体育科学研究、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系统高、中等体育专业教育工作;
9、主办自治区综合性运动会;
10、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二、主要领导
竞体处处长: 马晓雷 联系电话:6397867
竞体处副处长:张凤志 联系电话:6397441
竞体处副处长:史小平 联系电话:6397441
三、主要职责
(一)马晓雷
负责竞体处全面工作
(二)张凤志
协助处长负责:
1、训练、参赛管理工作,训练计划制定、实施、考评及参赛组织等管理工作;
2、教练员、裁判员管理工作,教练员、裁判员培训、注册、等级审批、考核等各项工作;
3、反兴奋剂工作;
4、体育科学研究,运动队体能训练及复合型团队建设工作。
具体联系:射击射箭马术运动管理中心
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运动管理中心
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
(三)史小平
协助处长负责:
1、制定竞技体育工作制度、规划、总结、信息等综合工作;
2、运动员管理工作,运动员招聘、注册、等级、退役、培训等各项工作;
3、运动队梯队建设,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
4、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重大赛事的备战工作,承办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审核、管理工作。
具体联系:田径柔道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球类运动管理中心
足球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