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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自治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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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26 10:45    作者:群体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盟市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文体新广局),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在城乡社区第一线,满腔热情带领群众健身,在促进群众体育生活化、科学化、社会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使用更加有效结合,夯实群众体育“三边”工程,对201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

各盟市、旗县(市、区)要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年底前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全覆盖。

二、要确保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固定活动场地

从今年开始,安排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固定活动场地和健身指导岗位,即应以体育场馆、健身活动中心、农牧民健身工程、文体站、广场等为依托,组织居民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活动。

三、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激励机制

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稳定的队伍。每年开展一次表彰奖励,鼓励和支持他们开展健康、文明的健身活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公益岗位或是以奖代补;对年出勤率达200小时以上者应办理健康(意外)保险。

四、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方向及培训人数

201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的原则是“阵地有我,我有阵地”。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法》做好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倡分类分项目和继续培训,加大指导员足球专项培训;每个旗县(市、区)有针对性地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人,力争每个健身场馆(所)设有3-5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岗位。各级指导员培训、网上注册(审批)时间截止为1130日。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拨付下一年度经费。

 继续开展派遣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下基层服务活动。

五、加强调查研究,建立科学规范工作制度

年内,自治区体育局将制发《内蒙古社会体育指导员“十三五”规划》和《内蒙古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六、继续搭建展示社会体育指导员风采的舞台

举办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展示大赛;参加全国广场健身操网络通讯赛、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大赛。

七、工作要求

(一)参考第六次场地普查情况,各地区要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方案、设立公益岗位,并做好备案工作。

(二)各盟市于410日前将2015年工作方案报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

    (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经验、措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凡人记事、活动图片等随时用电子版报群体处,以便在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体育局网站和相关杂志上刊发。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2015年3月16

内体群字〔2015〕1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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